2012年起小型微型企业将免去二十余项征费
发布时间:2012-09-13 浏览:

    最近,财政部和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员发联合下达了最新的政策通知,决定在2012年1月1日起,三年时间内,免去对小微型企业22项收费,管理类、登记类、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不再征收,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小微型企业的运转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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